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备案表
组织名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_☑学生会/□研究生会
项目 |
验收结论 |
备注 |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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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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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机构和人员规模 |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达标 □未达标 |
实有 58 人 (2个校区) |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达标 □未达标 |
实有5人 |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达标 □未达标 |
实有6个 |
4.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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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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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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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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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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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19年10月以来召开了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达标 ☑未达标 |
2020年未召开 |
10.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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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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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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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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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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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达标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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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公开链接 |
http://ylc.sdfmu.edu.cn/info/1003/2052.htm |
典型经验 (必填项,300字左右)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学生会始终坚持思想引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紧跟时代步伐,深化改革创新,开创学生会工作良好局面。按照“一个聚焦、两个融入、三个创新”的理念,以“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暨团学骨干培训班为依托,围绕思想建设、素质拓展、能力提升等方面,组织优秀骨干力量,开展“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举办了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文艺汇演、微团课大赛、青年公开课、山一大气质大讨论等活动,不断引领青年学生坚持爱国主义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在实践和引领中不断提升学生干部素质,努力打造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学生会组织。 |
服务同学品牌项目和主要内容 (必填项,300字左右) |
突出医学特色,打造志愿服务品牌。在志愿服务工作中发挥医学优势,强化内涵建设,形成了制度化、项目化、品牌化。陆续打造了“青春志愿行,共筑中国梦”雷锋主题月、健康扶贫青春行、急救就在身边、泰山国际马拉松志愿服务、爱心支教、无偿献血、预防艾滋病等志愿服务品牌,向社会充分展示了山一大志愿者良好的精神风貌、娴熟的专业技能和高度的服务意识。 以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和大学生社团文化节为抓手,精心打造校园文化精品活动,大力开展中华传统文化教育活动,切实做到以文化人、以文育人。陆续举办了“国学达人”挑战赛、国史知识竞赛、校园十佳歌手大赛、舞蹈大赛、模特大赛、相声小品大赛等二百余项活动。 |
问题不足 (必填项) |
工作制度以及管理和运行制度不够科学规范,学生会选拔、培养、考核和监督机制有待完善,工作体制缺乏创新,工作交接流程不健全;校级学生会对院级学生会指导力度有待加强;维护学生权益的功能发挥不充分。 |
改进建议 (必填项) |
1、完善组织制度建设,构建组织文化。不断完善学生会制度,建立科学的考核管理办法,为构建学生会组织文化奠定理论基础。根据学生会存在和发展的实际情况,遵循学生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完善学生会工作的交接过程,注重工作制度和工作经验的传承。 2.加强校院两级学生组织联动机制,通过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激励约束、利益协调等,构建和谐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学生会组织工作,促进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沟通交流,充分调动积极性。 3.保护学生权益,建立长效机制。拓宽学生权益维护意见反映渠道,完善意见反馈机制,将学生权益维护工作做细做实,真正做到想学生之所想,急学生之所急,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
学生会组织意见 |
对评估意见是否认可: ☑认可 □不认可 盖章: 年 月 日 |
高校团委 意见 |
对评估意见是否认可: ☑认可 □不认可 盖章: 年 月 日 |
评估结论 |
□ 通过 □未通过 工作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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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学生会章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学生会是校(院)党委领导下,山东省学联和学校团委双重指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坚持以学生为本,坚持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
第三条 本会基本任务: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对同学们的政治引领,及时向同学们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同学们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二)面向全体同学,听取、收集同学们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需求和困难,及时向学校反馈,帮助有效解决,密切配合学校中心工作;
(三)落实学生会组织改革,加强自身建设和作风建设,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科技文化、社会实践等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四)加强与校内外各有关单位的联系,密切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组织联系,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加强合作。
第四条 本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山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山东省学生联合会。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凡取得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学籍的本、专科生(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外),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
(一)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有权通过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和正当途径、方式,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三)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四)有权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五)有权要求本会如实向有关部门转达建议、要求及意见。
第七条 会员的义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学校和本会的利益和荣誉;
(三)支持本会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校(院)党委领导下,省学联和团委指导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一节学生代表大会
第九条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学生会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学代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由本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委员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经校(院)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十条 学代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审议、通过上一届学生组织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五)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听取审议提案工作报告;
(六)讨论、决定应由学代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学代会的代表由学生所在学院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不低于本会所联系学生数的1%,名额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院两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60%。学代会须有应到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方能开会。
第十二条 学代会代表的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代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监督;
(四)对本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第十三条 学代会代表的义务:
(一)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二)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三)密切联系同学,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诉求;
(四)监督本会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第二节 常任代表委员会
第十四条 学生代表大会实行常任代表会议制度,作为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的工作。常任代表会议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受学生代表大会监督。常任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集2次专门会议。常任代表可列席学生会主席团的会议。
第十五条 常任代表会议的职权:
(一)监督学生会章程的实施;
(二)监督评议学生会工作,监督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工作和作风;
(三)听取、审议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汇报;
(四)选举决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调整事项;
(五)审议通过学生会机构设置、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任免;
(六)在学代会闭会期间,选举产生参加上一级学联学生会组织代表大会的代表;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常任代表会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常任代表会议设会议召集人一名,由常任代表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从常任代表中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 任代表全体会议由常任代表会议召集人召集,须有应到会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大会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重要人事任免实行无记名票决制。常任代表会议的选举和表决须经全体代表过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七条 学生代表大会及其常任代表会议有权罢免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罢免案须由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总数十分之一或常任代表总数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出,过半数通过后生效。
第三节 主席团
第十八条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学生会组织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聘任秘书长1名,由团委专职干部兼任。
第十九条 学生会主席团由学代会选举产生,成员不超过5人。
第二十条 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院)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校、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
第二十一条 主席团职责:
(一)执行本会章程,执行学代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全面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二)在校(院)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确定工作部门的设置与职责,调整并任免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三)制定工作计划,指导、督促计划的落实;
(四)定期听取工作部门工作汇报,统筹各工作部门活动及工作的开展,指导、监督各工作部门日常工作与活动情况,负责大型活动的全面指挥与协调;
(五)加强与院级学生会的联系,指导、协调、督促院学生会工作;
(六)准备组织召开学代会,向学代会做工作报告;
(七)负责召集学生委员会议,并定期向委员会汇报工作;
(八)及时传达校(院)党委、上级学联和学校团委工作指示并促进落实,定期向学校党委汇报工作情况,反映基层信息,当好桥梁、纽带;
(九)加强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的联系及交流,增进友谊,交流经验,不断改进各项工作。
第四节 工作部门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工作部门一般不超过6个,各部门设负责人2至3人,工作人员不超过60人。
第二十三条 部门负责人候选人通过公开竞聘方式产生,由学生会主席团提名并报团委审核通过。
第二十四条 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代会、委员会及主席团部署的任务和决定;
(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第四章学院学生会
第二十五条 各学院学生会在学院党委(党总支)领导下,在学院团总支和校学生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第二十六条 着力构建“学校、学院、班级”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学院学生会属于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应加强与校学生会的工作联动,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在校学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并根据各学院学生会的具体情况独立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 学院学生会每年至少1次通过集中会议或者书面形式向本会汇报工作,接受工作评议。
第二十八条 学院学生会可根据本章程并结合实际,制定适合自身情况的组织章程,参照章程设置相应的工作部门和成员,并报校学生会备案。
第五章 学生会工作人员
第二十九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候选人须符合政治合格、学习优秀、品德良好、作风过硬、群众基础好等标准,政治身份必须为共青团员或共产党员,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第三十条 本会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会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的修定权属于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学生代表大会,解释权属于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学生会。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 号 |
姓 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一年级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
院系、班级学生工作经历 |
1 |
李泽祥 |
共青团员 |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
2018级 |
2/40 |
否 |
纪律委员 |
2 |
张妍娇 |
预备党员 |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
2018级 |
3/40 |
否 |
团支书 |
3 |
李金潞 |
预备党员 |
护理学院 |
2018级 |
2/52 |
否 |
南丁格尔志愿服务党员先锋模范中队长、班长 |
4 |
杜金峰 |
预备党员 |
放射学院 |
2018级 |
13/48 |
否 |
组织委员 |
5 |
房雅玫 |
共青团员 |
基础医学院 |
2018级 |
1/50 |
否 |
学生 |
6 |
赵燕皓 |
共青团员 |
护理学院 |
2019级 |
5/44 |
否 |
学生 |
7 |
郑作刚 |
共青团员 |
医学信息工程学院 |
2019级 |
9/50 |
否 |
学生 |
8 |
王一茗 |
共青团员 |
放射学院 |
2019级 |
10/53 |
否 |
学生 |
9 |
王 刚 |
共青团员 |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
2019级 |
10/37 |
否 |
生活委员 |
10 |
王明辉 |
共青团员 |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
2019级 |
6/46 |
否 |
学生 |
11 |
韩康语 |
共青团员 |
药学院 |
2019级 |
4/48 |
否 |
学生 |
12 |
肖 奇 |
共青团员 |
放射学院 |
2019级 |
14/52 |
否 |
社团管理中心部长、班长 |
13 |
李文煊 |
共青团员 |
护理学院 |
2019级 |
12/52 |
否 |
南丁格尔志愿服务队中医护理中队队员 |
14 |
吴 菲 |
共青团员 |
护理学院 |
2019级 |
6/30 |
否 |
学生 |
15 |
高雅文 |
共青团员 |
护理学院 |
2019级 |
2/44 |
否 |
学习委员 |
16 |
单文慧 |
共青团员 |
医学信息工程学院 |
2019级 |
11/40 |
否 |
学生 |
17 |
王丹 |
共青团员 |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
2019级 |
4/47 |
否 |
生活委员 |
18 |
陈妍 |
共青团员 |
临床医学院 |
2019级 |
1/46 |
否 |
院秘书处副秘书长 |
19 |
李天舒 |
共青团员 |
临床医学院 |
2019级 |
1/52 |
否 |
院自律部干事 |
20 |
赵 迪 |
共青团员 |
基础医学院 |
2019级 |
5/55 |
否 |
团支书、院纪检部副部、院秘书处顾问 |
21 |
许怡冉 |
共青团员 |
临床医学院 |
2019级 |
2/100 |
否 |
院学生会文体部副部长、宣传委员 |
22 |
孙璐瑶 |
共青团员 |
基础医学院 |
2019级 |
13/55 |
否 |
学生 |
23 |
何嘉乐 |
共青团员 |
眼科学院 |
2020级 |
|
|
舍长 |
24 |
逄 蕾 |
共青团员 |
基础医学院 |
2020级 |
|
|
院学生会办公室干事 |
25 |
盖宣言 |
共青团员 |
护理学院 |
2020级 |
|
|
班长 |
26 |
罗成利 |
共青团员 |
护理学院 |
2020级 |
|
|
学生 |
27 |
王雨菲 |
共青团员 |
医药管理学院 |
2020级 |
|
|
院礼仪队队员 |
28 |
彭鲁璐 |
共青团员 |
护理学院 |
2020级 |
|
|
团支书 |
29 |
崔禄统 |
共青团员 |
医学信息工程学院 |
2020级 |
|
|
院学生会编辑部干事、生活委员 |
30 |
王亚轩 |
共青团员 |
公共卫生学院 |
2020级 |
|
|
院学生会保障部干事、学习委员 |
31 |
周雅琳 |
共青团员 |
护理学院 |
2020级 |
|
|
舍长 |
32 |
张一鸣 |
共青团员 |
医学信息工程学院 |
2020级 |
|
|
卫生委员 |
33 |
刘玉雪 |
共青团员 |
基础医学院 |
2020级 |
|
|
学生 |
34 |
刘浩波 |
共青团员 |
医学信息工程学院 |
2020级 |
|
|
学生 |
35 |
孙 萌 |
共青团员 |
护理学院 |
2020级 |
|
|
院学生会自律部干事、校文体部干事 |
36 |
周璐扬 |
共青团员 |
公共卫生学院 |
2020级 |
|
|
纪律委员 |
37 |
王康安 |
共青团员 |
基础医学院 |
2020级 |
|
|
团支书 |
38 |
盛楷雯 |
共青团员 |
医药管理学院 |
2020级 |
|
|
纪律委员 |
39 |
史 硕 |
共青团员 |
公共卫生院 |
2020级 |
|
|
学生 |
40 |
彭丽娟 |
共青团员 |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
2020级 |
|
|
宣传委员 |
41 |
李 瑜 |
共青团员 |
公共卫生学院 |
2020级 |
|
|
院秘书处干事、班级组织委员 |
42 |
耿浩 |
共青团员 |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
2020级 |
|
|
院自律部干事、青年志愿者同伴社成员 |
43 |
叶德豪 |
共青团员 |
药学与制药科学学院 |
2020级 |
|
|
学生 |
44 |
张永琳 |
共青团员 |
医疗保障学院 |
2020级 |
|
|
学习委员 |
45 |
张骥恒 |
共青团员 |
医疗保障学院 |
2020级 |
|
|
体育委员 |
46 |
杨葶 |
共青团员 |
药学与制药科学学院 |
2020级 |
|
|
科创委员 |
47 |
李娜 |
共青团员 |
实验动物学院 |
2020级 |
|
|
学生 |
48 |
李雨霏 |
共青团员 |
生物医学科学学院 |
2020级 |
|
|
学生 |
49 |
邢蕾 |
共青团员 |
医疗保障学院 |
2020级 |
|
|
文艺委员 |
50 |
王晗 |
共青团员 |
医疗保障学院 |
2020级 |
|
|
学生 |
51 |
刘宝怡 |
共青团员 |
生物医学科学学院 |
2020级 |
|
|
院文体部干事 |
52 |
李姿欣 |
共青团员 |
实验动物学院 |
2020级 |
|
|
组织委员 |
53 |
刘依然 |
共青团员 |
护理学院 |
2020级 |
|
|
学生 |
54 |
石远垚 |
共青团员 |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
2020级 |
|
|
学生 |
55 |
路舒鸿 |
共青团员 |
基础医学院 |
2020级 |
|
|
生活委员 |
56 |
郑博文 |
共青团员 |
护理学院 |
2020级 |
|
|
学生 |
57 |
张雨露 |
共青团员 |
医药管理学院 |
2020级 |
|
|
宣传委员 |
58 |
金星雨 |
共青团员 |
药学院 |
2020级 |
|
|
学生 |
|
|
|
|
|
|
|
|
|
注:预备党员3人,共青团员55人。
五、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草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落实共青团和学联对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指导管理责任的若干规定(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生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助力青年学生全面成长成才,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第一条: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实行差额选举和等额选举相结合的模式。选举程序的确定以及选举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第二条:经校(院)党委和省学联同意,本次代表大会选举山东第一医科大学主席团成员5名。
第三条:各学院(系)团组织推荐候选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在各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师生评价高,有牢固的群众基础,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有较强的决策能力和执行能力,有良好的创新精神;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有余力、学业优良,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情况。获得奖学金、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优先考虑;
5.在校、院主要学生组织中担任或曾任主要学生工作人员且工作成绩突出。
第四条:符合第三条的我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
第五条:选举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分两次进行,先通过差额预选产生主席团候选人,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
第六条: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是在全校各级团组织推荐的基础上,通过资格审查、面试遴选、组织考察,报校(院)党委、省学联审查同意,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提交大会预选。根据预选结果,大会主席团确定正式选举候选人名单,经全体代表认真酝酿讨论后,提交大会正式选举。
第七条:大会在进行差额预选和正式选举时,出席大会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代表中有人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选举。
第八条:差额预选和正式选举均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选举人对候选人有权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赞成的不划任何符号;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左边空格内划“´”;弃权的在候选人姓名左边空格内划“○”;另选他人的,在选票下方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表示不赞成的,可以另选他人;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第九条:差额预选时,预选候选人得赞成票必须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并经大会主席团研究通过后,才能确定为正式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全体代表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对不足名额进行选举。
第十条:正式选举时,实行等额选举,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方为当选。
第十一条: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包括另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第十二条:选票一律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凡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为无效票。选举人将选票填写后,由本人将选票投入规定的票箱。未到会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
第十三条:本次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监票人。总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由各代表团从出席会议的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选,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总监票人、监票人需经代表大会通过。大会设总计票人、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确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预选候选人、候选人不得担任总监票人、监票人和总计票人、计票人。
第十四条:会场共设投票箱。投票时,总监票人、监票人先行投票,然后其他代表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当众打开票箱,由监票人、计票人清点收回的选票,与发出的选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并将清点结果报告大会主持人,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公布,然后进行计票。
第十五条:计票结束后,预选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由主席团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正式选举;正式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大会主持人公布当选人员名单。
第十六条:选举工作应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权利。对在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等妨碍选举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行为,一经发现,必须认真查处,并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对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组织处理。
第十七条: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依据《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和有关规定研究处理。
第十八条:本选举办法,经各代表团讨论,大会通过后生效。大会主席团负责解释。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我校于2019年2月28日正式成立,由原泰山医学院、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组建成为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第一届党代会正在筹备中,学生会(研究生会)作为在校(院)党委领导下的校级学生组织,正在积极筹备学(研)代会,拟在党代会召开后,立即召开学(研)代会。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二)代表产生办法及程序
代表由各选举单位按照名额分配组织学生酝酿提名,经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正式代表应覆盖各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院(系)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
八、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学生会述职评议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学生会改革,加强过程管理与指导,规范述职评议工作,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述职评议制度旨在推动校学生会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对广大同学的政治引领、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进一步增强学生会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和服务同学的责任感和价值感,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
第三条述职评议对象。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述职评议内容。对学生会工作人员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成绩、工作成效、纪律作风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的全面客观综合评价。
第五条述职评议坚持走群众路线,吸纳广大同学参与群众评议,让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广大同学面前亮作风、晒成效、找差距。
第六条述职评议会组成人员以普通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等单位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第七条 述职评议程序
(一)书面总结。述职前,提交本学期工作书面总结。总结材料要根据述职评议内容,做到实事求是、全面规范、简明精炼、支撑有力,能够很好地报告本学期重点开展的工作项目以及存在的不足、需要改进的方面等,明确下一步工作规划。
(二)述职汇报。现场述职内容要求密切结合研究生会功能定位,准确充实、重点突出。述职结束后,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实行百分制,并根据评议分数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确定等次。总分达到90分及以上,评定为“优秀””;总分80分至89分,评定为“良好”;总分60分至79分,评定为“合格"; 60分以下评定为不合格。
(三)适度公开。校团委根据书面总结和述职评议情况形成最终的综合评价结果。工作人员述职报告和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广大同学和各学生会组织的监督。
(四)持续改进。述职人员根据评议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改进方案,将改进措施列入下一学期学生工作计划,认真落实。
第八条 评价结果应用
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评价结果将作为学生会工作人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综合评价等次获得优秀的学生会工作人员在评奖评优、综合测评加分等事项时,将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第九条 本办法由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学生会负责解释,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新的校(院)党委成立以来,坚持把学生会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的整体格局中统筹规划,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的重要事项,向学校党委进行专题汇报,明确党委委员、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和共青团工作,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负责,团委具体指导,宣传、教务、人事、保卫等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序号 |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 |
备注 |
1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和莉 |
是 |
|
2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和莉 |
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