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研究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
指标 |
结论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R是 □否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R是 □否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R是 □否 |
实有60人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R是 □否 |
实有5人 |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R是 □否 |
实有6个 |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R是 □否 |
|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R是 □否 |
|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研究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R是 □否 |
|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研究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R是 □否 |
|
10. 主席团由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R是 □否 |
|
11★. 按期规范召开研究生代表大会。 |
R是 □否 |
召开日期为:2023年8月14日 |
12. 校级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R是 □否 |
|
13. 开展了春、秋季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R是 □否 |
|
14. 组建以研究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R是 □否 |
|
15. 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R是 □否 |
|
16. 研究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研究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R是 □否 |
|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研究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研究生会组织秘书长。 |
R是 □否 |
|
18▲. 研究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R是 □否 |
|
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
R是 □否 |
|
二、《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 (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 2023 年 8月 14 日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研究生会是校(院)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的全校性学生群众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研究生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校(院)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校( 院)规章制度及本组织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第二条 本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研究生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研究生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为目标。
第三条 本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山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山东省学生联合会。
第四条 本会的宗旨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团结全体研究生同学,服务校(院)新时代的建设发展,服务广大研究生的成长成才,强化对研究生同学的思想政治引领,紧扣时代主题,推动研究生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促进研究生同学成为祖国建设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第五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六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加强对研究生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及时向研究生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研究生同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促进广大研究生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发挥作为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联系研究生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参与校(院) 民主管理,在维护国家、人民和校(院)利益的同时,面向全体研究生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研究生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表达和维护研究生的合法权益;
(三)倡导和组织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学术科技、文化体育、生活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努力为广大研究生成长成才服务;
(四)增进校(院)研究生同学的团结。加强同全国学联、山东省学联的联系,加强同相邻院校、兄弟院校等广大院校研究生同学的联系,加强与台湾省和港澳同学的联系,促进中华民族的团结和伟大祖国的统一;
(五)坚持从严治会,运行机制标准化,规范研究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二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成员应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具有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学籍且承认本会章程的在校硕士生、博士生。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在组织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加本会活动和享受本会权益的权利;
(三)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参与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四)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进行监督;
(五)本会保护会员的正当权益。
第九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遵守本章程,维护本会声誉和利益;
(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校(院)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三)明确正确的学习目标,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把自己培养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专门人才;
(四)支持校( 院)的工作,积极参加各种活动,执行校(院)的决议,努力完成委托的工作,维护组织的荣誉。
第十条 会员因毕业或不符合本章程第七条规定者,其会员资格自动取消。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十一条 研究生会在校 (院)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章程、 校(院)相关规章制度及研究生会组织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校(院) 研究生通过研究生代表大会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校(院)治理和监督。研究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经常任代表会议以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并经校( 院)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三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或修订本会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听取、审议、质询上一届研究生会的工作报告;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五)选举产生新一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
(六)征求广大研究生同学对校(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校(院)治理;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研究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须有应到会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大会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重要人事任免 实行无记名票决制。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全体代表过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对章程及其修正案(草案)的表决须 经全体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第十五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实行常任代表会议制度,作为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研究生会的。常任代表会议对研究生代表大会负责,受研究生代表大会的监督。常任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集2次专门会议。常任代表可列席研究生会主席团的会议。
第十六条 常任代表会议的职权:
(一)监督研究生会章程的实施;
(二)监督评议研究生会工作,监督研究生会工作人员的工作和作风;
(三)听取、审议研究生会主席团的工作汇报;
(四)选举决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调整事项;
(五)审议通过研究生会机构设置、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任免;
(六)在研代会闭会期间,选举产生参加上一级学联研究生会组织代表大会的代表;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常任代表会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常任代表会议设会议召集人一名,由常任代表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从常任代表中选举产生。
第十八条 常任代表全体会议由常任代表会议召集人召集,须有应到会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大会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重要人事任免实行无记名票决制。常任代表会议的选举和表决须经全体代表过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九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及其常任代表会议有权罢免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罢免案须由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总数十分之一或常任代表总数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出,由研究生代表大会参会代表过半数同意或常任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研究生会选举产生,原则上代表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班级。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不少于会员的1%,女代表名额不低于25%,其中研究生会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常任代表从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中推荐选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基本条件:
(一)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校(院)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修养和较强的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有一定群众基础,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第二十二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一)通过符合研究生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研究生代 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对研究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的义务:
(一)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二)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校(院)治理的能力;
(三)密切联系研究生同学,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四)监督研究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第二十四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终止:
(一)代表因毕业或其他原因丧失在校生身份的,代表资格动终止;
(二)代表违反法律法规和校(院)规章制度的,由大会筹备工作组资格审查委员会撤销其代表资格;
(三)代表所在团支部、研究生会组织认为其未尽代表义务的,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同意,撤销其代表资格。
第二十五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出现缺额需要增补的,由缺额单位补选。
第四章 执行机构
第二十六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是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研究生会的执行机构。研究生会主席团对研究生代表大会和常任代表会议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受研究生代表大会和常任代表会议的监督。
第二十七条 研究生会组织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
第二十八条 研究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40人左右,不超过6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工作部门一般不超过6个,每个工作部门成员设负责人2至3人,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6人。除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第二十九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下设秘书处、生活权益部、文体部、科创实践部、宣传部5个部门,针对校(院)重大工作和重点项目,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
第三十条 研究生会要精简机构和人员规模。除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第三十一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由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应由各班级团组织推荐,经研究生部党组织同意,由校(院)团委审查后,报校(院)党委确定。
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各领域优秀研究生典型中产生。
研究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各班级团组织推荐,经研究生部党 组织同意,由校(院)团委审核后确定。
研究生会工作人员来自各班级的研究生成员一般不少于 50%。
第三十二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的职权:
(一)在研究生代表大会和常任代表会议闭会期间,执行研究生代表大会和常任代表会议决议,执行本会章程,主持研究生会日常工作,决定研究生会重大事项;
(二)向常任代表会议建议研究生会各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任务与职责,提名任命或罢免研究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三)领导、协调、组织全校性的研究生活动;
(四)维护广大研究生同学的正当权益,收集意见、建议、 提案,推动问题解决,参与校(院)治理;
(五)领导、协调、监督、考核研究生会的工作;
(六)向校(院)团委汇报研究生会工作开展情况;
(七)每学期向研究生代表大会和常任代表会议汇报工作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
(八)管理、审计研究生会的经费和财产;
(九)筹备和召集下一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并向研究生代表大会做工作报告和提案报告;
(十)在研究生代表大会和常任代表会议闭会期间,对外代表研究生会。
第三十三条 在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研究生会主席团向常代会负责,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检查。对常代会的提案,及时反馈给校(院)相关部门,商榷解决,并给以答复。执行主席和主席团成员的调整事项由常任代表会议(扩大)选举决定。选举结果应向大会公告。
第三十四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会议由执行主席召集,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出席方能召开,通过决议实行举手表决制。研究提名重要人事任免须召开有主席团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主席团扩大会议,实行无记名票决制,全体应参会人员过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三十五条 坚持从严治会,践行研究生会宗旨,珍惜代表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机会。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等问题。研究生会要面向大多数同学,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活动内容积极向上。研究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校(院)团委报告。
第三十六条 研究生会接受校(院)团委和上级学联的双重指导,聘任校团委专职团干部担任研究生会秘书长。
第五章 基层组织
第三十七条 班委会由班级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向班级大会和研究生会报告工作。班委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由研究生部自行规定。
第三十八条 班委会一般设班长一人,主持班委会日常工作。可设副班长、班委若干人协助工作。
第三十九条 班委会的基本任务:
(一)严格遵循校(院)的教育方针,坚决拥护校(院)党委的领导;
(二)协助老师做好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加强老师与同学间的直接沟通;
(三)建设良好班风学风,营造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健康向上的集体环境;
(四)开展丰富多彩、有益身心的日常活动,拓展学生综合素质。
第六章 研究生会骨干
第四十条 研究生会按照自愿报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原则,面向广大研究生同学公开选拔工作人员,经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综合考察等程序确定选拔结果,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四十一条 研究生会工作人员要符合政治合格、学习优秀、品德良好、作风过硬、群众基础好等标准,具体条件为:
(一)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研究生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在各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有余力、学业优良,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现象,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情况。师生评价高,有牢固的群众基础,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有较强的决策能力和执行能力,有良好的创新精神。
第四十二条 研究生会工作人员的选拔由研究生会主席团在校(院)团委和研究生部党委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十三条 研究生会组织和研究生会工作人员要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
第四十四条 研究生会实行述职评议制度。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院)团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评议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的、违法违纪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研究生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四十五条 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第七章 经 费
第四十六条 研究生会经费的主要来源为:
(一)校(院)党、团组织关于研究生会活动的专项经费;
(二)符合国家及校(院)规定的公益捐赠和校友捐赠;
(三)经校(院)批准的商业赞助等。
第四十七条 研究生会经费使用按照校(院)财务制度执行,厉行节约,公开透明,同时受研究生会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在校(院)研究生会组织内具有最高效力,研究生会内的任何机构不得制定与本章程相抵触的规章、文件、决定。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
第五十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部门名称 |
部门人数 |
部门简述 |
主席团 |
5 |
1、全面主持研会的日常工作,督导各部门工作情况,加强对研会干部的培养和锻炼,发挥其骨干作用; 2、带领全体研会干部搞好自我管理工作,指导各部开展工作,统筹协调各部之间的配合; 3、完善研会章程制度,确定各部门工作职责,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研会各部门人员组成; 4、定期主持召开研会会议,监督每一时段工作进展,分析情况,落实措施; 5、审议和决策研会重大事务,策划和布置研会重大活动,安排配合学校大型活动的服务工作; 6、审核批准和监督落实研会各部门工作计划,做出每学期研会整体工作计划和总结; 7、及时传达学校指示,完成上传下达的任务,向老师汇报工作。 |
秘书处 |
10 |
1、负责组织协调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及研会的有关重大活动; 2、负责相关文件的起草和修改(主要负责研会各项活动相关资料的汇总等事务性日常工作); 3、负责组织安排研会各类会议,确定议程,对研会的会议进行记录; 4、负责研会各类档案的建立、管理及归档工作; 5、配合老师及主席团处理好其他工作及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学术部 |
9 |
1、对研究生进行学风教育,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2、组织同学进行学习经验交流; 3、组织学生进行学习方面的活动,以及专业技能竞赛; 4、协助组织开展学术、医学、科技等方面的讲座; 5、协助研会其它部门开展工作。 |
社会实践部 |
9 |
1、策划、筹备校内外各类医疗知识宣讲及志愿服务活动; 2、面向学院或全校招募讲师、志愿者,组织参加活动; 3、为同学们提供将所学知识在社会中实践的机会; 4、与各兄弟院校加强联系,增进交流;尽力为研究生部广大同学提供锻炼与展现能力的机会,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 5、组织和引导大学生走向社会,参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促使他们在实践中增长知识、能力。 |
文体部 |
9 |
1、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娱活动,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扩大研究生会的影响; 2、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迎新晚会,元旦晚会等大型庆典和节目庆祝活动的准备和组织工作; 3、协助、组织学校田径运动会、大运会、篮球、乒乓球等各种重要赛事; 4、组织学生开展业余时间的健身活动; 5、协助研会其它部门开展工作。 |
宣传部 |
9 |
1、微信公众号的推文制作;研会公众号定期更新学院文体活动、学术讲座等活动实况,进行特辑特刊推送,展示研究生部学子风采; 2、各种学院活动的宣传;负责研究生会线上媒体的管理运作,及时发布院校各类信息,传播积极向上的新闻内容与先进思想; 3、负责各个部门举办活动的拍摄; 4、配合其他部门的日常工作。 |
生活权益部 |
9 |
1、引导文明就宿,营造安静优雅的生活环境和学习氛围,更多是为了维护广大学生正常的生活秩序,确保宿舍及同学财产安全,深入了解同学们的生活状况,反映他们的需要和需求,减少并杜绝宿舍的违纪行为; 2、及时发现同学们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反映学生的意见、建议、要求; 3、协助研会其它部门开展工作。 |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 |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
1 |
席跃 |
预备党员 |
研究生部 |
2020 |
|
无 |
2 |
王敬萱 |
中共党员 |
研究生部 |
2021 |
|
无 |
3 |
李楠溪 |
中共党员 |
研究生部 |
2021 |
|
无 |
4 |
薛章勤 |
预备党员 |
研究生部 |
2021 |
|
无 |
5 |
马欣 |
预备党员 |
研究生部 |
2021 |
|
无 |
6 |
贾学民 |
中共党员 |
研究生部 |
2022 |
|
无 |
7 |
赵治昆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22 |
|
无 |
8 |
张倩婷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22 |
|
无 |
9 |
王雪纯 |
中共党员 |
研究生部 |
2022 |
|
无 |
10 |
张钰 |
中共党员 |
研究生部 |
2022 |
|
无 |
11 |
韩晓莉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22 |
|
无 |
12 |
曹丁文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22 |
|
无 |
13 |
高雅楠 |
中共党员 |
研究生部 |
2022 |
|
无 |
14 |
赖龙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22 |
|
无 |
15 |
王愉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22 |
|
无 |
16 |
刘瀚林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22 |
|
无 |
17 |
李宁 |
积极分子 |
研究生部 |
2021 |
|
无 |
18 |
周明月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22 |
|
无 |
19 |
程萍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22 |
|
无 |
20 |
董千妮 |
中共党员 |
研究生部 |
2022 |
|
无 |
21 |
姬玉炜 |
中共党员 |
研究生部 |
2022 |
|
无 |
22 |
李恒睿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22 |
|
无 |
23 |
李亚文 |
中共党员 |
研究生部 |
2022 |
|
无 |
24 |
刘越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22 |
|
无 |
25 |
李珊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21 |
|
无 |
26 |
郑学真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22 |
|
无 |
27 |
徐硕 |
中共党员 |
研究生部 |
2022 |
|
无 |
28 |
鞠萍 |
中共党员 |
研究生部 |
2022 |
|
无 |
29 |
李文斯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22 |
|
无 |
30 |
张阔 |
积极分子 |
研究生部 |
2022 |
|
无 |
31 |
曲陟 |
中共党员 |
研究生部 |
2022 |
|
无 |
32 |
石硕川 |
中共党员 |
研究生部 |
2022 |
|
无 |
33 |
宋铭杰 |
中共党员 |
研究生部 |
2022 |
|
无 |
34 |
曹赢 |
预备党员 |
研究生部 |
2021 |
|
无 |
35 |
唐晓彤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21 |
|
无 |
36 |
李琳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21 |
|
无 |
37 |
陈春旭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22 |
|
无 |
38 |
刘瑞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22 |
|
无 |
39 |
孙清帅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22 |
|
无 |
40 |
肖萌飞 |
中共党员 |
研究生部 |
2022 |
|
无 |
41 |
徐婷 |
预备党员 |
研究生部 |
2022 |
|
无 |
42 |
杨晓欣 |
中共党员 |
研究生部 |
2022 |
|
无 |
43 |
李哲栋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21 |
|
无 |
44 |
张瑶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21 |
|
无 |
45 |
赵艺 |
中共党员 |
研究生部 |
2021 |
|
无 |
46 |
耿家晓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22 |
|
无 |
47 |
任婷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22 |
|
无 |
48 |
王雪婷 |
预备党员 |
研究生部 |
2022 |
|
无 |
49 |
王明越 |
预备党员 |
研究生部 |
2022 |
|
无 |
50 |
王群 |
中共党员 |
研究生部 |
2022 |
|
无 |
51 |
胡海萍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22 |
|
无 |
52 |
张严洁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21 |
|
无 |
53 |
李翠翠 |
积极分子 |
研究生部 |
2022 |
|
无 |
54 |
马晓龙 |
中共党员 |
研究生部 |
2022 |
|
无 |
55 |
魏晓楠 |
中共党员 |
研究生部 |
2022 |
|
无 |
56 |
秦锐 |
中共党员 |
研究生部 |
2021 |
|
无 |
57 |
张驰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22 |
|
无 |
58 |
付银雪 |
共青团员 |
研究生部 |
2022 |
|
无 |
59 |
金世豪 |
中共党员 |
研究生部 |
2022 |
|
无 |
60 |
刘丹丹 |
预备党员 |
研究生部 |
2022 |
|
无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院)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校、学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由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七、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2023年8月14日
八、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根据根据《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有关规定,制定本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二)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由各选举单位召开学生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采用差额选举办法产生。
(三)代表选举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四)出席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校(院)团委审核批复同意后,提交研究生大会正式选举。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五)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研究生必须超过应到会研究生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对候选人赞成的,不划任何符号;不赞成的,请划“×”;弃权的划“○”。另选他人,请在另选人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即可。选票一律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学生写票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按本人意志代写;因故不能参加选举的,不得由他人代为投票。
(七)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学生半数者,始得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者多于应选名额,按得票多少依次取足应选名额;如遇最后几名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者时,应就票数相等者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者少于应选名额,不足的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八)大会选举报告得票情况和宣布当选人名单时,均按选票上的顺序排列。报告另选人得票情况,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得票相等的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九)会场设10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投票;接着其他党员依次投票。
(十)选举设监票人1名,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由各选举单位研究提名,研究生代表大会通过。大会设计票人2名,由各选举单位指定,计票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代表候选人不能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研究生大会通过后生效,由校(院)学代会、研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略)
十、校团委指导研究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胡睿 |
是 |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徐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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